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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虧損時香港報稅的問題

發問:

我是獨資經營的,由於近年生意一落千丈,由有盈餘直至今年虧損了,請教如今年報稅是否可以以個人注入資金方式平衡了虧損的部分?又如果結束公司時又需不需要再報另外一次稅給稅局來結束!另外是否辦其他手續...

最佳解答:

其實你不用個人注資來平衡虧損,只要是在報稅表填上虧損,就可以, 理由好簡單, 你的虧損是基於以下之方法計出: 業務總收入- 成本 - 其他支出(如水電,租金等的一定要的支出) 就可以計出盈餘或虧損. 但你的注資, 又不是業務總收入,又不是成本,又不是其他支出, 所以這些注資, 不會影響你的虧損. 順便提醒你,如你今年在報稅表上填上虧損,如你在下一年度,如有盈餘且不大過這虧損,你下年度就不用交稅. 例如,今年虧損 100,000. 下年有盈餘90,000, 你不用交稅. 那結餘的10,000 ( 100,000-90,000. 因用了 90,000) 會帶落下一年, 如再下一年盈餘 30,000 , 那你的盈餘只是 20,000, 因有 10,000是可扣除的. 你再沒有了虧損的結餘, 因最後的 10,000 已用了. 如你今年向稅局報了虧損, 稅局會退稅給你, 因你上年係預繳咗今年既稅, 你今年既無盈利, 稅就會退給你. 如要結業, 你要做以下手續. 根據香港法例第 310 章, 商業登記條例, 第 8(2)條,你要在結業的一個月內通知 商業登記. 又根據香港法例第 112 章, 稅務條例, 第 51 (6) 條 你要在結業後一個月內通知通知稅務局. 你不用再報稅, 稅局會主動向你發出報稅表. 2007-06-26 11:28:22 補充: 要通知商業登記,可用表格IRC 3113

其他解答:

you just require to report the loss in the tax return and not require to 個人注入資金方式平衡了虧損的部分. But you must properly keep your book of accounts in case 稅局 may ask you to provide record for her review. If you decide to stop your business, you must inform 稅局, the date of cessation of your business. Also you are required to inform business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to stop your business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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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nahv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